|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地质灾害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五年内担任过同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内担任过同类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 4、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一项类似规模工程施工业绩;近五年内不得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不得有挂靠资质或业绩行为。 5、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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